房屋托管简单合同4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10-01 09:25:03 来源:网友投稿

房屋托管简单合同委托方(简称甲方):受托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托管简单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

房屋托管简单合同4篇

房屋托管简单合同篇1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甲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管理,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内容、期限

  1、委托管理内容: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

  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如没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确)。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关联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xx年1月1日始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此处,乙方不要写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存在合同不对等。收费是可以,但是不要写在此处,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此处可修改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

  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此处建议修改:

  乙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实际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③、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

  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6、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具体管理内容。(建议添加)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可选聘专业机构承担该物业的水、电、房屋维修等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管理期满对该物业项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赁有优先权。

  第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托管简单合同篇2

  托管方(甲方):

  受托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房屋托管给乙方。

  第二条 托管期: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房屋交付乙方托管,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托管的房屋如因产权或者拆迁等发生纠纷,一律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涉,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四条 乙方在托管期间对房屋有使用权,但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设施。

  第五条 房屋仅作居住使用,

  第六条 房屋内现有家具和电器:

  第七条 房屋内家具、家电及其与水、电等相关的设施,在托管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甲方有责任将其修缮完好,也可委托乙方修理,但相关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如果出现人为损坏,乙方应该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托管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同意。托管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应付对方 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甲方可终止此合同:1.乙方拖欠房屋租金;2.乙方人为破坏房屋及其内设施,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屋内设施。

  第十条 下列情况下乙方可终止此合同:1.房屋及其内设施由于非人为损坏而不能使用,甲方拒绝修理或拒绝承担修理费用;

  2.由于自然之力造成房屋及其内设施严重损坏而不可修复,给乙方带来诸多不便。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违约,均按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十二条 分配方式:甲乙双方核定房屋租金为(见附价格单)乙方为甲方寻找客户,有业务发生时在甲方核定价格内乙方将按15%比例拿提成,超出核定价格部分甲乙双方各按50%分配。如低于核定价格成交,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仍按15%提成。(附价格单)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按次结算,双方开立帐号,每次结清费用。甲乙双方确认客户预定时间及价格后,乙方代甲方收取定金,甲方须保证客户正常入住使用房屋。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托管简单合同篇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秉承平等、自愿原则,甲方为考虑其房屋出租的效率性、连续性,特委托乙方管理出租其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委托标的物

  甲方将己方所有的坐落于的房屋租赁事宜全权委托给乙方代为办理。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委托权限为:全权委托,甲方须另出具授权委托书书面凭证(附件一)

  具体权限如下:

  1、房屋出租事宜(包含房屋的推荐、带看、签订租赁合同事宜);

  2、代收租金;

  3、管理房屋修缮事宜(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实际票据为准));

  4、有关房屋室内设施的保管措施;

  5、其他事项。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房屋单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总计租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2、委托租金支付方式:半年度支付方式,具体如下:首次租金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以后租金以前次租金到期日前7日内乙方以包括但不限于汇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3、委托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支付时间:与首次租金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退还条件及时间:合同期限届满,房屋水、电、物业费用等结清,室内设施无严重损坏情形。

  4、委托房屋出租期限为3年,总计36个月;

  5、本委托为有偿委托,以本合同第五条1款作为依据。

  四、委托期限计算

  本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计 月。

  五、委托租赁管理中产生的利益和负担: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给甲方带来的租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并有权定期质询乙方房屋租赁管理事宜。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房屋权属原件与身份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附件二)进行备档,保证不得有妨碍房屋出租的权属纠纷,因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保管。

  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终止情形

  1、委托期限届满;

  2、一方或双方解除合同的;

  3、房屋无法实现租赁目的的;

  4、其他情形。

  九、免责情形:

  因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目的履行不能的,当事人可免责。

  十、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补充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托管简单合同篇4

  本合同两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两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两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两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个月。自200_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两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两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两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两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 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 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 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 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 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 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 余租金(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 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两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 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两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 见证方南京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协助两方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两方及见证方南京我爱我家房 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见证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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