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络点工作中“临洮模式”

时间:2023-09-21 14:30:02 来源:网友投稿

张学调

2002年7月,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被确立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批地方立法联系点;
2015年7月,被确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
2016年5月,被确立为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
2019年2月,被确立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逐步形成了立法联系点工作“3+1”模式。

一是探索建立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制度。先后制定了《临洮县法制联络员工作职责和联络员工作联系制度》(已废止)、《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试行)》《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临洮县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工作职责》《关于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探索形成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工作思路。提出运用“立法联系点工作应上连‘天线、下接‘地气”的工作思路。上连“天线”是指掌握全国、省、市人大每年的立法规划,熟悉法律草案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修订的意义;
下接“地氣”是指对立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立法联络员意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三是探索搭建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金字塔”式工作机制。结合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立足县情实际,专题研究制定了《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立法联络点、常委会各委室联系基层立法联络员的“两联系”制度》,搭建了县人大常委会主导、基层立法联络点有效延伸、立法联络员和专业人士紧密配合、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式工作机制,依托18个人大代表之家、97个人大代表工作室、36个基层立法联络点和104名立法联络员,在书面征求、基层调研、面对面座谈及倾听利益各方、弱势群体、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将立法建议征集与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工作评议、普法教育紧密结合。坚持向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通报立法联系点半年(全年)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直通车”“连心桥”作用,充分表达民意民声,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更接地气。

四是探索构建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1+3+X”工作网络。“1”是指县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3”是指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36个基层立法联络点、104名立法联络员,“X”是指立法信息采集员、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等队伍。高质高效征集原汁原味立法建议,为国家及地方立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探索创立了接地气、可触摸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洮模式”。

(作者单位:临洮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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