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3篇

时间:2023-11-20 15:36:01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3篇

有关人民法院工作计划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1

  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50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任务分占40分,按照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赋分;评议分占10分,依据民主评议结果赋分,并计入党员全年积分;奖励分10分,依据受奖励情况单独赋分。

  一、积分构成

  (一)基础分(50分)

  1、政治素质(5分)

  (1)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党性修养,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扣分标准: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遵纪守法(5分)

  (4)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5)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勤政。

  (6)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保持良好作风。

  扣分标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扣2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经查存在问题的扣2分;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3、现实表现(5分)

  (7)积极参加机关和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征集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8)坚持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积极参与党建、扶贫、助困、捐赠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坚持参加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任务。

  扣分标准:多次未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扣1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不按时到社区认领服务任务的扣1分;未参加志愿服务的扣1分;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4、道德示范(5分)

  (10)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11)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规则,杜绝不良行为。

  (12)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群众口碑好。

  扣分标准:有违反核心价值观言论的扣2分;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扣2分;文明创建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5、组织生活(30分)

  (1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各项组织活动。

  (14)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15)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不按时、不主动按标准缴纳党费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任务分(40分)

  (1)围绕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2)较好的完成本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3)好人好事,一次酌情加1-3分,事迹突出的加5分,总分10分;

  (4)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三)奖励分(10分)

  奖励分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获得单位通报表彰的得2分;

  (2)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得3分;

  (3)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得4分;

  (4)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得5分;

  (5)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得10分;

  (四)民主评议分(10分)

  年终,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党员进行个人述职,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10分;“合格”等次的,得8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6分;“不合格”等次的,得0分

  (五)一票否决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担当不够强,“四个意识”弱化,不能在大政方针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的政治理论存在模糊认识,理想信念动摇,“四个自信”缺失,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信仰宗教行为。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有抵触情绪,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决定精神相悖言论。

  (4)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情况的。

  二、积分计算

  在考核赋分中,任务分以每月纪实为基础,结合年终考核赋分;扣分内容发现一次扣一次分;获得奖励表彰的另行加分,按照党员申请、支部申报、机关党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三、积分管理程序

  1、党员积分每月公布一次。每月15日党员集中学习日时,党员申报本人应加分表现,支部会议审核确定是否应加分和应加分值。每季度末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2、年底开展综合评定。

  每月(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违规扣分)÷12+年终民主评议分=年度综合得分

  90以上(含90分)为“优秀党员”

  80-90(含80分)为“合格党员”

  60-80(含60分)为“基本合格党员”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2

  根据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就在全镇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提出如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对党员日常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构建起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党员队伍。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党员管理积分制适用于全镇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审批,报党(工)委审核,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由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全镇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支部成员、党小组长为A类;在本单位(村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组织关系在支部,但工作生活超过半年以上长期在外的流动党员或退休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岁以上)、长期生病、行动不便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D类。

  党员管理积分制实行分类量化积分,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基础分、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当年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三、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本年度总积分=基础积分(最高6分/月x12=72分)+年度民主评议积分(最高28分)+贡献积分(最高20分)-扣分,总得分不能超过120分。

  四、积分内容

  1、基础积分(72分)。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2.民主评议积分(28分)。民主评议年底组织开展,由村党支部采取党员个人陈述、支部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评、综合评价“一述四评”最高28分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进行评议、确定得分。(“优秀票数”x100+“合格票数”x80+“基本合格票数”x60+“不合格票数”x0)/参加测评人数x28%)

  3、贡献积分(最高20分)。

  体现党员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实行累计加分制,最高不能超过20分。

  五、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综合评定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评定结果运用:

  (一)积分等次确定。党支部每年度12月份,根据党员个人年度积分情况,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并报党委备案。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二)积分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对积分等次为“好”的党员,给予具体的优惠条件和奖励措施。

  (三)对积分较低的党员要进行约谈和处置。对“差”等次党员,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其中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是正式党员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中低于50分(含50分)的可按组织程序给予除名。当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不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党内关怀帮扶。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惩处措施。

  (四)对A类党员,积分等次与年终绩效报酬发放挂钩,具体发放比例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同时与干部管理任用挂钩,对评为“差”等次的要及时调整,对积分在80分以下的,要进行约谈,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不能限期改进,也要及时调整。

  (五)对C类党员,评定结果要体现在《流动党员证》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x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党组织要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积分台账档案。要统一制作《党员积分卡》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台账》。《党员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卡,每月记录一次,年终统一保存,一年一换。《党员积分卡》主要包括党员信息、年度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党员管理积分制列为各支部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党委每年年底对落实党员管理积分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3

  90分以上为先锋党员(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5%),60至至89分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党员,得分清零的为不合格党员。

  一、政治方面(15分)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观察问题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坚定“四个自信”,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搞“双重信仰”。

  2.带头把握正确方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带头坚定政治立场。牢记自己的x身份是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特别是在反分裂反渗透等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同不良思潮和不当言行作斗争。

  4.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不说三道四,不拉帮结派,不搞团团伙伙,不传播各种错误言论。

  二、执行纪律方面(15分)

  1.带头遵守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自觉服务大局,坚决支持和拥护各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五四战略”的落地见效,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担当作为,不空谈、不作秀,反对形式主义。

  2.带头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坚决支持并认真完成组织分配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带头遵守廉洁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养成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依章办事的良好习惯。

  4.带头遵守群众纪律。宗旨意识牢固,人民利益至上,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联系户制度,经常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5.带头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坚决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现象开展严格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公司和人民的安全和根本利益。

  三、品德方面(15分)

  1.带头坚守政治品德。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对党忠诚老实,自觉维护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地位,敢于同有损于党、有损于国家、有损于公司、有损于人民利益的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2.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参加文明创建等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维护公共利益,热心公益事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坚决抵制黄赌毒。

  3.带头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弘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尕布龙精神和“开路”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反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4.带头弘扬家庭美德。自觉履行孝敬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忠于配偶,关爱子女,教育和管理好家人及亲属,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维护家庭和谐幸福。

  5.自觉提高个人品德。有理想追求,注重自我修养;行为文明,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注意提升自身素养;诚实守信,情趣健康。

  发挥作用方面(15分)

  1.带头作用。无论在工作一线还是日常事务管理中,都牢记自己共产党员身份,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作出表率,带头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而共同奋斗,为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任务而努力工作。

  2.骨干作用。无论在何时、何地,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都表现出对党的事业的自信心和责任心,表现出坚定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此形成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把广大群众争取和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沿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前进。

  3.桥梁作用。以自已的模范工作把党的指示和精神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又把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转化为党的政策和决策。一方面,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使群众真正理解它的意义、做法以及同自己切身利益的关系,从而自觉地为实现党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另一方面,时刻注意群众的情绪,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以便党组织能够经常听到群众的呼声,更好地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自己的决策能正确地代表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如实反映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

  4.服务作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服务全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特别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真心服务做好事、诚信服务办实事、用心服务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正向加分指数(20分)

  1.为保护党、国家、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

  2.在维护社会稳定、抗击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复杂局面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表现突出的。

  3.在服从服务工作大局、在公司创新创效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4.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的。

  5.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的。

  6.其他情形。

  反向扣分指数(20分)

  1.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执行不力的。

  2.参与越级上访等非法上访,参与群体性事件,组织参加宗教活动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关键时刻,故意推诿或消极应付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

  5.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情形。

  归零指数

  1.政治意识淡化,政治观念不强,政治方向模糊,政治立场动摇,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尤其在反分裂反渗透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旗帜不明、立场不定的。

  2.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或组织迷信活动和宗教活动,或因黄、赌、毒等行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3.组织动员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的。

  4.“三不党员”,即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5.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违纪违法正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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