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振兴中农民主体性作用提升研究

时间:2023-08-21 08:50:03 来源:网友投稿

张 静,田锦忻

(齐齐哈尔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0)

2021 年,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明确指出:“激励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对人民群众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至关重要。”[1]20-21农民是文化振兴的可靠力量,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既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又需要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农民的文化主体性作用是指农民在乡村文化生产生活实践中充分展现其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以形成高度的文化主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而推动乡村文化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功能特性。当前我国“三农”工作的重心已实现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移,乡村文化事业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千千万万农民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参与者、受益者和评价者,能否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进而实现乡村文化实践与自身能力素养的双向提升,事关乡村文化振兴目标的顺利实现,也是对当前乡村文化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农民主体性是农民群众在处理对象化关系和对象化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主体能力[2]63-71。农民文化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和提升不仅对于加速农民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刻践行的体现。

(一)提升农民主体性作用是加速农民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抓手

“十四五”时期,我国全面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又是整个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前提条件,要实现人的现代化,就必须解决农民如何实现现代转型的问题。农民现代化指的是与现代科技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民素质的普遍提高和全面发展,其实质是农民的思想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由传统农民转向现代化农民[3]172-179。过去农民的现代化转型更多依靠政府自上而下推进,这种被动模式虽极具针对性,却难以激发农民深层次的自主动力。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则是一种主动的现代化,能使农民具备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思维方式和现代精神,自主更新其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建立现代化的交往合作方式,实现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的身份转型。这种由农民文化主体建构所带来的辐射联动效应,能够极大推进农民现代化进程,使农民以特有的个性品质和积极姿态,通过努力探索、大胆创新实现弯道超车,自愿并自主地投入乡村各项建设事业中,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新的引领者[4]179-191。

(二)提升农民主体性作用是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动力源泉

乡村振兴,文化先行。随着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我国乡村文化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乡村文化建设逐渐实现由对“物”的关怀转向对人的关怀,由主要依靠外源扶持转向更加注重内生力量的发掘。习近平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5]广大农民是乡村文化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农民的文化建设潜能未能充分发挥,阻碍了乡村文化事业发展进程。在新的历史时期,振兴乡村文化迫切需要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提升农民文化主体性作用就是以农民文化自信凝练乡土情结,激活乡村优秀文化基因;
以农民文化自觉重拾主体担当,恢复乡村文化自主造血;
以农民文化创造打造振兴引擎,实现乡村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只有充分激发农民的参与激情和担当热情,调动其自觉性和积极性,凝聚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共识,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才能汇聚振兴乡村文化的强大合力,使“突出地域特色、体现田园风貌、注重文化传承、彰显乡村魅力”成为广大乡村大地上的生动图景。

(三)提升农民主体性作用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刻践行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乡村事业发展的价值立场和价值追求,其精神实质在于坚持人民主体的根本立场,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回溯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在乡村文化建设实践中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形成了“为了农民、依靠农民”的乡村文化振兴的根本逻辑和辩证法。毛泽东指出:“什么是我们的问题的中心呢?我以为,我们的问题基本上是一个为群众的问题和一个如何为群众的问题。”[6]853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强调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创造性推动乡村文化振兴。通过强化农民思想引导、加强新型农民培训、挖掘乡土文化人才、推出文化惠民工程、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等系列举措,促进广大农民自主投身到乡村文化事业建设中,使农民精神面貌不断焕新,文化满足感和获得感显著提升。这些重要举措和显著成就,始终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主线,彰显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政治情怀。

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程度决定着乡村文化振兴的实现进度。现阶段,农民文化主体性作用未能充分有效发挥,在思想道德提升、传统文化发展、公共文化建设和乡风治理等方面都有体现。透过表象挖掘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当务之急。

(一)乡村文化振兴中农民主体性作用缺失的主要表现

1.农民思想道德自我提升的意识不强

思想道德状况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积极主动性是乡村文化风貌的直接体现。然而当前部分农民对自身思想道德水平缺乏清晰定位,自我提升的主动性有所欠缺。在基本道德规范的学习培训中,有的农民特别是少部分老年群体惯以“听不懂”“用不上”“没时间”为由缺席,对于自身思想观念的不足之处,不自知且安于现状,较难主动学习矫正。在各种乡村道德建设活动中,一些农民以活动附带的物质激励为标准衡量自身的参与程度。如果这种激励不尽人意,那农民的参与动力和自我提升劲头可能就会大打折扣,更多选择“凑热闹”“走过场”的参与形式。另外,据国家统计局农村司等组织的“乡村振兴之路”调研显示,当前农民对于乡村振兴最期盼的是“生活富裕”,占比 40%,而“乡风文明”仅占 13.8%[7]3-7。农民对于经济利益追求的偏好,使乡村传统美德不可避免地面临解构困境,表现为部分农民的人生价值取向在金钱面前发生了扭曲,将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原则之上,对于社会中存在的“以情代德”“以利代德”等交往行为,不仅不加以抵制,反而跟风效仿,削弱了其道德自律。

2.农民对乡村传统文化的情感认同淡薄

情感认同是乡村社会农民群体共同心理特质的彰显,只有在情感认同的基础上对乡村文化表示理解、认可和赞赏,才能从深层次上激发广大农民的内聚力和创造力。当前部分农民对乡村文化内涵理解较为肤浅,疏于感知其历史底蕴和情感象征,对乡村文化实体存在“打卡式游览”的表面化呈现,对乡村文化资源进行符号化表征,以经济利益衡量其存留价值,对传统文化活动更显倦怠,更加倾向于庸俗化、娱乐化、短平快的消遣方式。面对复杂多元的城市文化和现代潮流,部分农民“文化自卑”凸显,片面追求城市文化,对乡村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逐渐降低。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对家乡文化缺乏自信和自卑严重的农民分别占比32.97%和1.94%,有28.57%的农民因向往城市文明而选择离开农村[8]17-20。同时,伴随着市场化冲击,乡村传统道德同样出现了认同危机,呈现出碎片化和边缘化的趋势。出于功利化考量,一些农民不愿遵从传统伦理规范,少数乡村社会孝意识淡化、人情冷漠、封建迷信、拜金主义等道德失范现象偶有发生。

3.农民建设乡村公共文化的能力不足

农民文化建设的主体能力是其主体性作用发挥的基础。当前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中农民主体能力弱化的窘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主体作用发挥的有限性。首先,多数农民对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内容部署和规划安排持“看不懂”“不知情”的态度。据武汉大学“文化第一线”课题组2018 年对全国21个省282 个行政村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对乡村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项目的知晓度,分别占比32.8%和47.8%,要低于表演娱乐类项目的64.27%±8.38%[9]54-73,这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农民对乡村公共文化的关注度和理性认知能力不足,因此难以把握乡村公共文化建设规律,在行为选择上表现出随意性和保守性。其次,在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中,部分农民呈现出自我否定和自我矮化的消极情绪,认为自己“人微言轻”“管窥蠡测”,难以与领导干部的“高瞻远瞩”相提并论,即使有想法诉求,也不敢光明正大地表达,而正是由于农民文化需求的自我表达能力欠缺,使其惯于对政府提供的文化服务和文娱活动照单全收。再次,有些农民对于各类信息和技术的获取和运用能力有限,缺乏创新思路和长远眼光。据2018 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具备科学素养的比例仅有4.93%[10],因此多数农民在公共文化建设实践中更多的是借鉴模仿,难以结合地方特色创新建设模式,即使有创新尝试其结果也只是浅尝辄止。

4.农民参与乡风治理的行动自觉孱弱

移风易俗中农民主体性作用发挥的理想状态,在于农民拥有高度的行动自觉,能够发自内心认同、理解和支持移风易俗工作,并积极主动参与实质性实践。然而当前部分农民行动自觉孱弱,使其很难达到这种理想状态。一方面,农民自我客体化态势凸显。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乡村振兴调查数据显示,关于村级事务中的重要人物,42.5%的受访农民认为是村支书,34.3%认为是村委主任[11]116-126。对村“两委”和基层政府的过度依赖,使一些农民产生了明显的“等、靠、要”心理,极大地削弱了其在乡风治理中的行动力。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约束,部分农民对相关集体活动缺乏热情耐心,对村规民约的落实疏忽懈怠。在具体的乡风治理实践行动中,部分农民行为散漫、缺乏组织纪律,甚至知行背离。如,明知大摆筵席、聚众赌博等行为的负面性,却依然抱有投机取巧心理我行我素,同时对村落其他成员的不良行为也极具包容性,在社会交往中表现出冷漠自私、明哲保身的态度,只有当触及他们的个人利益时才会表达不满。

(二)乡村文化振兴中农民主体性作用缺失的成因

1.经济发展滞后削弱了农民的文化投入自觉

农民对乡村文化事业的投入程度取决于其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程度,尽管当前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明显改观,但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程度依然落后于其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继而导致其在文化参与中的投入力度受限。由《中国统计年鉴-2021》相关数据计算可知,2020 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仅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9%,可支配收入的不足使农民在面对乡村自筹性文化项目时持退缩态度。同时,对物质利益的急切追求使一些农民更加倾向于加入乡村兼职队伍或进城务工队伍,这一方面挤占了农民大量文娱时间,另一方面加剧了乡村空心化问题,使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时间投入和精力投入大大减少。此外,以往为恢复乡村经济而采取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建设模式,使部分农民固守“经济建设主要、文化建设次要”的发展思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自我选择,引发了农民的文化冷漠。

2.传统小农意识消解了农民的文化创新思维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结构经历了深刻转型。农民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虽应时而变,但千年来深存于农民骨血中的小农意识却未完全消除。在小农意识影响下,部分农民养成了保守落后、小绩则满、安于现状、因循守旧的性格,导致其文化创新思维不断被消解。一方面,理性思维的不成熟,使部分农民难以形成稳定的价值观念和文化态度,在外界干扰下呈现出“随大流”的思想倾向;
另一方面,自我中心主义的渗透放大了其自利性,部分农民缺乏大局意识和规则意识,在群体合作中困难重重,难以实现创新合力的有效发挥。此外,小农意识诱发的依附型人格,强化了农民对文化精英、乡村权力的畏惧和顺从,抑制了农民独立自主品格的形成,削弱了其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

3.城乡文化供给失衡抑制了农民的文化参与

城乡资源分配的长期失衡,致使乡村发展欠账较多。后税费时代城乡壁垒逐渐松动,但在许多领域城乡二元体制的残存影响仍然存在。就文化发展本身来看,一方面,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失衡现象目前依然部分存在。城市所拥有的优质的文化资源、完备的文化设施和繁荣的文化生活,与乡村文化设施陈旧落后、文化活动单一、文化供需脱节的现状并存。农民的多样化需求难以充分满足,致使其文化参与积极性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城乡文化差距引发了部分农民心理失衡,对城市文化的热切向往,削弱了其对于本土文化的重视程度和需求程度。虽然城乡二元体制的解构使城乡差距明显缩小,但城市仍是各类优质资源的集聚中心,强大的虹吸效应吸引着农民离土离乡,而定居城市所需的大量物质成本,使农民无暇顾及自身的精神需要,也很难把精力放在振兴乡村文化上,致使其在文化场域身心双重脱嵌的状态较为明显。

4.群体流动性加剧阻碍了农民的文化协作

“当前乡村治理方面的问题,归结起来就一个‘散’字。有些地方村庄缺乏凝聚力向心力,说话没人听,做事没人跟。”[12]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民群体流动现象日益普遍。一方面,农民群体流动加剧了其在就业领域、思想观念和利益目标上的差异,多元价值观念碰撞使得乡村文化建设众口难调,削弱了农民的群体合作意愿。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速了乡村社会整合,在传统村落的基础上衍生出搬迁村、合并村等多种类型,异质因子的涌入破坏了乡村“熟人社会”网络的稳定性,导致原有村社共同体结构趋于松散,农民的文化协作和情感交流失去了载体支撑。久而久之,农民从过去均质化、同质性、社会关系相对紧密的单一群体转变为差异化、异质性、社会关系分散的多元群体[13]56-61。这种离散状态使农民的文化参与面临诸多矛盾,很难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形成建设合力。

5.部分基层政府执行偏差影响了农民的文化参与

近年来,党和政府加大了对乡村地区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乡村文化发展成效日益显现,但部分基层政府部门对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领悟和执行尚不到位。如,向农村输送的文化资源具有既定性和指标性,以硬件设施等“物”的供给作为成效的主要考核指标等,实际上是对农民文化需求一定意义上的忽视,影响了农民的主体积极性。个别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农民的文化参与会带来高成本、低效率和无序性等困扰,由此对农民采取强约束和硬引导,制约了农民文化参与的积极性。另外,在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有些基层部门对自身在乡村文化建设中担任何种职责、扮演何种角色尚未形成清晰的认识,存在自身定位不清、权责边界模糊的问题,“代包代揽”“一刀切”的现象尚未彻底根除。

激发农民主体性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突破口。解决农民主体缺位问题,变农民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将会是一个兼具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程,需要我们立足现实积极调整完善,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和评价者。

(一)筑牢农民文化参与的物质经济基础

只有农民自身的物质经济条件得以改善,才能释放农民的文化需求,使之为乡村文化事业付诸更多的时间精力。首先,需要基层政府加大对文化惠农的支持力度。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项目类型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尽量减少农民的自筹性支出,降低其文化参与成本和经济负担。其次,要加快传统农业的现代化转型,促使农民由极具自然性、脆弱性的个体小农转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成为“农业农村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的中坚力量”[14]7,实现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再次,鼓励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地方规划,探索特色鲜明、韵味深厚的“文化+N”新业态。建立完善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15],让农民实现文化效益与经济收益双丰收。最后,优化乡村人才发展环境,加紧在乡村植入多样化现代就业形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优惠政策、保障制度等,让更多乡村人才“引得来”“留得住”,从而为发展乡村生产力提供动力支撑。

(二)构建面向农民文化需求的供给模式

丰富乡村文化供给,满足农民多样化、高层次、优质量的文化需求,是提升农民文化获得感、调动其主体积极性的关键一招。首先,需要精准定位农民文化需求。相关政府机构、村委会或民间组织,在制定建设方案、提供基础设施、布控文化市场、供应文化产品等方面,要积极打造成熟化、智能化的线上线下意见征询平台,采取代表座谈会、调查问卷、网上意愿征集等形式,充分了解农民现阶段的需求状况。其次,要创新文化供给的内容与方式。在引进契合乡村特点的外来文化的同时,丰富反映乡村新变化、农民新面貌的本土文化供给,与农民在情感上产生共鸣,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民群体,科学划分供给层次,实行订单式配送、菜单式服务、超市化供给,增强文化供给的选择性和多样性。再次,要鼓励农民“文化自给”式的实践探索,“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16],在满足农民文化需要的同时,推动乡村文化创新,实现乡村文化建设由“送文化”到“种文化”再到“创文化”的飞跃。

(三)加强教育提升农民文化主体性认知

主体性认知深刻影响着农民在文化建设中的行为指向。面对农民自身主体动力发展不足的困境,必须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层次多样的农民教育,为农民文化主体性认知的形成和提升提供外在依托。首先,坚持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农民克服阻碍自身主体作用发挥的利己主义、重利轻义、重物质轻精神等不良思想,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具有主体属性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事准则。其次,加大对农民文化主体作用、主体权责的宣传教育,使农民能够精准定位自身的文化主体地位,重燃发展乡村文化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次,利用乡间课堂、网络教室等新型媒体,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解读我国的乡村文化政策规划,保证农民在文化建设中具有基本的判断力和操作力。最后,坚持对农民开展乡土文化教育。通过开设本土文化课程、打造村史文化长廊等形式,帮助农民正确认识本土文化的历史渊源和发展历程,认同乡村的习俗传统和人文景观,从而能够辩证地看待本土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的异同,增强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

(四)优化农民文化实践的组织支撑

只有将农民纳入社会关系网络,其作为主体存在的属性才能显现。因此,在乡村文化建设中需要构建以农民为核心的乡村文化组织,优化农民文化实践的组织支撑。首先,要激活乡村党组织的先锋主力作用,探索“党建引领再造集体”的农民组织化新路径,密切党群关系,团结新乡贤和宗族长者等群体,使日益原子化的农民再度嵌入文化发展共同体中。其次,要加强行政力量对民间文化组织的帮扶引导。在尊重农民意愿并做好宣传引导的前提下,对不同发展程度和性质的文化组织给予相应的资金、政策、技术、人力、场地等帮助,为其良性运行提供经济保障和发展基础。再次,要提升民间文化组织的自主运营能力。在提升农民参与度的同时,通过给予回乡人才待遇补贴,将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和青年骨干等群体广泛吸纳到组织队伍中来,从中遴选出真正懂文化、有技术、服务农民的带头人,充实组织队伍人员配备。在带头人的带领下,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成员的组织运营能力和文化建设能力。通过团体协商构建组织内部规范,形成科学的组织运作模式,探索跨区域文化组织联动新模式,在乡村社会内外凝聚共识,吸引更多农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

(五)完善农民自主文化创新的保障机制

农民的自主创新是激发其文化主体动能的必然要求。首先,需要健全相关政策保障机制,鼓励各地在教育培训、资金优惠、技术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农民文化创新项目审批手续,设立专项创新基金,完善农民文化创新管理办法,为农民的文化创新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其次,需要构建乡村文化资源全民共享机制。推动村史馆、博物馆、风景园区线下免费开放,借助3D 智能、5G 技术、数字终端平台等新兴科技,通过体验式、情景式、互动式等展示方式,引导农民群众“零门槛”接触本土文化资源,为其文化创新提供内容源泉和思路灵感。再次,要搭建农民文化创新平台。依托地域资源搭建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性强的农民文化创新见习基地,结合专家讲座、办培训班、实习实训等形式,帮助农民优化认知模式、积累操作经验,提升其文化创新能力。最后,要健全农民文化创新导向示范机制,支持地方开展示范试点工作,推广乡村文化创新模式和成熟经验,从新型农民、返乡青年、科研院校专家等先进群体中选拔典型,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文化创新导师队伍,引导广大农民不断学习进步。

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乡村文化事业发展的难度和深度都发生了新变化,提升农民主体性作用,既是新时代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命题,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三农”建设的不变主题。未来提升农民文化主体性作用,尤其要跳出自上而下的发展模式,回归农民自身,在改观农民认知、满足农民需求、提升农民创造力等多个方面和关键领域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从而以亿万农民之力量激活乡村文化一池春水,为我国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坚实的底蕴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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