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食品安全周宣传计划(2023年)

时间:2023-09-13 19:00:04 来源:网友投稿

食品安全周宣传计划第1篇为贯彻落实国家八部委共同研究决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周宣传计划,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周宣传计划

食品安全周宣传计划 第1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八部委共同研究决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工程实施,结合质量月活动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地位;坚持开拓创新,大造声势,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坚定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信心;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三个理念。即:一个地区的食品安全,当地政府要负总责;一个品种的食品安全,其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需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

三、宣传时间:

6月13日--6月27日

四、宣传内容和形式

(一)宣传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的意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3、质监部门食品监管的职能职责,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

4、宣传近年来食品专项整治,特别是去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果。

5、宣传一些企业坚持诚信,确保食品安全的好典型。支持和保护免检企业和免检产品、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

6、媒体全程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以及成效。

(二)宣传形式:

1、参加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市民解疑释惑。

2、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质监在线和质量行动)和质监部门单位网站开辟“食品安全知识”专栏,介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3、大、中型超市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有关部门在附近场所设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专栏和悬挂宣传标语。

五、宣传工作安排(市局)

1、6月13日下午14:30召开市质监局食品安全宣传周预备会议,传达上级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精神;部署我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活动安排。参加人员为办公室、质量科、政工科、稽查局、质检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人。(具体分工见附表)

2、6月14-20日印制《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通告》,分发至相关食品企业和单位,并广泛张贴到办公楼、各超市的显著位置和社区的宣传栏中,并印制《条例》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3、6月14日上午9:30,与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在影剧院广场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及标语,公布投诉电话,讲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相关知识,相关食品真假辨别方法,合格食品部分项目指标要求等。参加人员有办公室1人、质量科1人、稽查局2人、质检所1人、监督与法制科2人,全体宣传咨询人员于8:30前到达市局办公楼前集合,一同前往。

4、6月14-20日,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选择适宜方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六、措施与要求

(一)为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各县(区)局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相应计划,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县(区)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宣传周活动内容的落实。

(三)在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内容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宣传效果。

(四)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情况。“宣传周”结束后,各县(区)局要写出专题汇报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市局。

食品安全周宣传计划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科普知识和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使他们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全社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人关心和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7日至27日。

三、活动主题

师生共治 同心携手维护学校食品安全

四、主要安排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首先召开班主任会议公布宣传周活动方案,在此基础上,于6月18日各班教师向家长召开了关于食品安全的会议,举行宣传周活动仪式。

(二)宣传手段多样化

1、利用户外电子音箱播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师生共治 同心携手维护学校食品安全”。

2、充分利用家校联系栏、黑板报等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3、6月19日上午进行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各班级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幼儿科学饮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精心组织、积极筹划,从分利用宣传周的有利时机,提高学校的食品安全水平。

2、要将活动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宣传出去,提高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

食品安全周宣传计划 第3篇

根据省食安委办《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xx〕16号)及州食安委办《关于印发<20xx年湘西自治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食安办发〔20xx〕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宣传重点

(一)紧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定目标,加强宣贯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部门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监管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权力、责任、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进一步推进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育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与社会监督途径,完善全社会参与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体系。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xx年6月10日至6月22日。全县统一于6月10日上午与国家、省、州同步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由食安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二)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具体宣传形式和内容请参照《永顺县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活动及分工方案》(附件1)。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食安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宣传周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严密部署灾害预防、交通疏导、医疗救治等安全防护措施。请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精心安排部署,制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并将方案和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6月5日和6月30日前报送县食安委办公室(联系人:覃长科,电话:5226125,qq邮箱:)。

(二)突出问题,注重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主题;积极联系报刊广电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参与宣传周报道,做好新闻服务工作,切实形成全覆盖格局;注意提高宣传周活动的群众性和实效性,把握广大公众的兴趣习惯,采用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突出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创新形式,形成互动。树立敢于创新的宣传周活动风格,积极实践社会化的宣传策划和推广手法;注意把握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传播规律,激发公众主动参与观点表达和体会分享,形成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互动式传播;切实提高宣传文案设计能力,积极应用制图制像等可视化技术,增强内容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严守规定,维护形象。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原则,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食品安全周宣传计划 第4篇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公众的食品安全常识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会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xx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发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结提高。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办单位在每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汇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周宣传计划 第5篇

一、活动主题

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为“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食品安全大型宣传咨询活动。6月17日上午,在市人民广场举办“藁城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食品安全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市工商局、质监局、商贸局、防疫站、农业局、畜牧局等有关部门通过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和实物比较等形式,接受群众咨询、申诉举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政府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二)开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大型承诺签名活动。6月17日上午,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的主题,组织广大群众,现场开展食品安全承诺签名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

(三)食品安全专题宣传片。“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电视台、广场大屏幕等媒体平台,对4个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片进行进一步深入宣传。各监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作食品安全专题宣传片,在电视台、广场大屏幕等媒体上进行播放。(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电视台、各监管部门)。

(四)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农村大喇叭、条幅标语等媒介,对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宣传周相关活动开展情况、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电视台、报社、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辟专栏,对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乡镇区、各监管部门、电视台、报社)

(五)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各监管部门动员、指导本领域食品企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建设企业宣传阵地。督促食品企业及从业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督促食品行业协(学)会、大中型食品企业至少组织开展1次集中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监管部门)

(六)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市工商局“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先进经验,联合教育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同责任意识与科学观念。(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监管部门、各乡镇区)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的重要意义,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形成规模、声势。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节奏;在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排查消除隐患,严防踩踏、交通、消防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活动效果。要推动宣传周活动重心下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着力推出实用性、指导性、普及性强的适合多种载体、适于反复使用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精品,掀起食品安全宣传新高潮,充分彰显活动成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并逐步形成长效常态机制。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手段,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同时,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遇到问题及时处置,稳妥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动态。

四、上报材料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区、工商、质监、畜牧、农业、商贸、防疫站等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7月2日(星期二)将活动总结(包括电子版)、音像资料及印制下发的各种宣传材料报市政府食安办,根据省市食安办要求,再整理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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