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3篇

时间:2023-12-16 16:00:03 来源:网友投稿

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3篇

党员领导干部2023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根据支部关于召开本次组织生活会要求,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这次组织生活会既是自我剖析的深化,又是听取意见、批评,加深认识的极好机会。希望同志们多对我开展批评、帮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1

  xx年,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以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同时作为各党支部宣传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内容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农业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严把项目审批、落地安全生产关,全面落实农业领域关键环节、关节部位监管责任,建立隐患摸排整治闭环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有效管控安全隐患,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将《xx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推动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报告“两个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围绕农业机械、畜牧业、渔业、农田建设、设施农业等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

  3.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主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做到自改自报,动态分析,形成安全隐患排查闭环管理,防止漏管失控。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带队一次开展安全检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演练,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责任的监管单位和企业职工“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4.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按照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兑现奖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干部职工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评先评优挂钩,与企业项目申报相挂钩,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奖惩分明的考核体系,切实发挥考核督查“指挥棒”作用,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突出重点领域,管控安全风险

  5.强化农业机械领域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变拖管理“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和强制报废规定,加大变拖报废和淘汰力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变拖交通违法整治,严肃查处变拖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拼装组装、脱检脱审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宣传农机综合保险、烘干机政策性保险,不断扩大农机政策性保险覆盖面。

  6.深化畜牧业领域安全整治。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饲养过程中的水、电、气等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畜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重点检查圈舍结构、用电防火、生物制品防护安全等情况,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饲养、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与扩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工作,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达标,生产操作过程规范。

  7.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认真做好水产养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养殖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养殖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有效落实。

  8.加大农田建设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监管,将安全生产与工程设计同步落实,强化项目现场勘察,确保项目设计中的相关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农业和水利等行业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施工企业监管,不定期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早消除安全隐患。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实工程安全使用措施。

  9.设施农业领域安全整治。组织开展对用电设施、卷帘设备、通风换气设备、大棚结构、冷冻库等设备的用电安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做好相关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做好天气预警工作。及时发送极端气候信息,提醒有关企业、农户做好极端天气下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四、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0.强化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持续优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督导企业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部门和企业预案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

  11.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形势任务、决策部署、重大举措、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等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提示提醒、媒体曝光,持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2.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深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加强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水平,统一监管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2

  xx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统筹农业发展和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区安委办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为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不懈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立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围绕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对照《xx区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xx区xx年消防工作要点》等,结合区农业农村委工作实际,切实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力求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压实各方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一)持续夯实党政领导责任。加强党对安全发展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法一条例(《安全生产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十五条硬措施”“本市 78 条工作举措”“本区 81 条具体举措”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委中层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组织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谈安全话责任抓落实活动,带动各级共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制度和带队督查检查机制。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各科室、基层单位的考核内容中。

  (二)全面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全环节、全过程。聚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和难点,强化一线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打通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米”。严格刚性约束,强化责任传导,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大力培树安全生产示范性创建,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把安全发展理念融入各环节和各领域。落实《安全生产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厘清一批风险隐患较大的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做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指导各镇(高新区)推动落实农业农村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监管全覆盖。

  二、强化精准综合治理,管控重点领域风险

  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辨识管控重大风险点,在各类安全防范领域持续发力,确保各项工作在安全的大环境下有效进行。

  (一)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针对全国“两会”、xx市“进博会”、国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基层单位参照机关安排相关人员力量参与值班备勤。在“三夏”“三秋”“台风季”“秋冬季”“鳗苗管理”“打击非法捕捞”期间重点开展救生设备,防火防盗,田检路查,不定期对渔业船舶、蔬菜园艺、畜牧、烘干房等涉农经营组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通过安全生产检查来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渔业安生管理。加强外来渔船的管理,在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强力度,打击外来渔船非法捕捞的行为,坚决防止“三无”船舶回流。二是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大对蔬菜园艺等新型涉农机单位的检查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纳入监管台账,“一用即管”,以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各类实验室管理。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等级制度,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维修,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管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四是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利用网络安全演习等契机,完善网络安全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问题处理台账,保障网络数据信息安全完整,不断促进网络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五是加强农业在建工地安全监管。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始终绷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这根绳,确保各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做好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压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履职,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要突出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一岗一责”。指导属地政府重点整治各类农业主体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员工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生产业务素质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多元治理

  (一)培育浓厚安全文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持续丰富、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取得实效。强化安全示范引领,推动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深化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鼓励指导基层单位发挥安全文化治理效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做实安全培训教育。开展“一案一警示,即时受教育”专项警示教育延伸拓展活动,鼓励基层单位以短视频、事故通报、宣传册等形势丰富警示教育内容,扩大受教人群,拓宽宣教渠道,强化技能提升,持续推进重要岗位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对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降低就职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严防“走过场”返潮。

  (三)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以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主轴,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持续做好主题宣传、活动宣传、警示宣传和科普宣传。各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委属各实验室、仓库等高风险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因情施策、因地制宜落实火灾防控。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及培训,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检查。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

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坚决预防和遏制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巩固“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坚持不懈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强基固本、落实责任,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有效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有责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胸怀“国之大者”的站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警示案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深化理解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按照《宿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分工方案》要求,按序时推进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等重点工程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xx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把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宿迁市市级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宿编〔2020〕60号),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的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2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渔业生产、农机作业和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家检查指导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压实农业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推动落实企业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深化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认真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工业企业按时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加强检查督促和风险报告运用,深入排查分析全市畜禽屠宰等工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精准执法,推动企业由“报风险”向“报管并重”转变。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分级管理,防早防小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8.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聚焦“三个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以及问题隐患整改等方面,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重点时期、重大节假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督查检查。对因作风不实、消极应付、推诿敷衍、弄虚作假、慢作为、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切实以追责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9. 巩固提升抓整治。围绕渔业生产、农业机械、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农田机耕桥梁、消防安全5大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集中整治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施“清零”行动,持续加强事故隐患的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渔业生产安全。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强化对渔港设施、渔港水域、渔船集中停泊点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行动,重点对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渔船冒险入湖作业、非法载客、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观光、不按规定配备救生设施,以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动态清理涉渔“三无”船舶。建立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联合监管执法。扎实开展防寒潮大风、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预防预警等工作,持续开展职务船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意识。(责任单位:渔业渔政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农业机械安全。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平台实体化运行,充用利用网格化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并处置农机安全隐患,进一步压实镇村属地责任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镇、示范服务组织创建活动,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确保年内均创建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狠抓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工作,全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率稳定在92%以上。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扎实开展“铁牛卫士”、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作业、无证驾驶等涉牌涉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农机安全设施不全、违法载人、疲劳驾驶操作等违反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确保年内无道路外农机亡人事故。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协调联动,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联合监管执法,切实堵塞监管盲区漏洞。加强农机质量监督,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实现安全护农,加固农机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农机监督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盯住爆炸、中毒、火灾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深入开展农业、渔业、畜禽屠宰重点业务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不断巩固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施智能化提升工程,6月底前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实现现场作业人员再减少10%。(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农田机耕桥梁安全。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2.0版,巩固提升农田机耕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效,深入研究机耕桥安全运行长效机制,落实落细农田机耕桥梁安全属地责任、管养责任;健全完善农田机耕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按照行业管理职能督促各县区开展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和隐患。(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处)

  14.消防安全。强化对畜禽屠宰、饲料加工、无害化处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农机合作社、农村沼气等涉及高压高温、粉尘涉爆、燃气或沼气使用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秩序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排查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违规混存货物、违规占用通道、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消防安全培训到位、疏散演练开展到位、消防隐患整改到位“三个到位”;督促农(兽)药、饲料和农资经营门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企业精细化治理粉尘风险,每日清扫可燃性粉尘并及时报告;督促各单位在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督促各单位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做好农村沼气设施、秸秆收储利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强化用气、用电等安全管理;加强温室大棚、危旧畜禽舍以及水电线路、通风降温、自动喂料等设施的排险加固;指导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燃气使用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农事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彻底消除烧荒、烧田埂等森林火灾隐患;加强办公区域、实验室及其他责任区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风险、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管理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办公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畜牧兽医站、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5.提高农业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安全生产作为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加强农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精准执法。聚焦易引发事故的农机、渔业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中国渔政亮剑”、“铁牛卫士”、“春雷行动”、夏季百日执法等活动有机结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生产经营者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问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结合,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责任单位:法规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 常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抓好春节、全国两会、19届亚运会、国庆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各业务领域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按规定时限及时交办相关主管部门,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有效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工作,抓好寒潮、大雾、台风、汛期等突发事件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 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联合执法,对排查出的跨部门、跨边界的农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通报重要信息,避免监管真空,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坚决纳入 “黑名单”管理,强化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警示,营造依法治安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将安全作为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的重要条件,严把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严格按照我市危化品“禁限控”目录要求,持续压降农业危化品使用企业数量。(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专项和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动态修订完善,增强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原则,立足实用实战,有针对性地周密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演练,同时要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以确保救援物资的储备。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业务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互动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调得动、用得上、顶得住。(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畜牧兽医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市畜牧兽医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科学用药进万家”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等群众性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全民防灾减灾和安全素质;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普法宣传;强化“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将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融入业务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训之中,一方面,压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各相关业务条线每年至少组织1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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